2015年6月份,河南郑州将“祭城路”更名为“安然大道”。
2015年9月份,郑州市民朱广义等人将郑州市公民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讯断改回原路名。
经历三年多的上诉过程,日前最高法作出了终极裁定,驳回四位市民的再审申请,但同时也呼吁地名管理更法治化。

因不满城市道路名的变动,市民提起行政诉讼与所在地政府对簿公堂,乃至惊动最高公民法院巡回法庭,这样的事的确不常见。
虽然市民的诉求终极被驳回,但从市中院一审到省高院二审再到最高法参与,纵不雅观全体上诉过程,察看犹豫者亦不无欣慰。

祭城路改安然大年夜道市平易近打输官司不等于更名合理 休闲娱乐

一是,四名市民在地名一事上的较真和坚持让人感佩;二是,各级法院对付市民的诉求,无论是驳回还是审理,都予以了较为充分的释法,而不是冷冰冰的拒之门外,展示了直面的态度。

因此,抛开终极结果,此一事宜本身也可看作是一个普法的标本。

一方面,案件的焦点是四位市民在道路更名上是否具有主体诉讼资格,经由层层释法,对这一问题有了较全面的厘清。
另一方面,各级法院虽然否认了市民的诉讼资格,但也对被告政府表达了期待和哀求,强调地名变动等行政行为该当遵法并接管监督。
如一审中院认为:“被告在履行管理职责时,也应主动接管公民的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虽然地名变动争议终极诉诸公堂裁决的不多,但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地名、街道名变动的随意化、无序化征象的确不少见,乃至于老地名的消逝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征象。
据媒体宣布,成都三成老地名消逝,广州老地名近20年消逝近两千个,济南300多个老地名仅存1/3……这些老地名所承载的历史代价和市民情绪成分或各有差异,然而作为城市历史和文脉的一种见证,老地名的大规模消亡,无疑背离了让市民“记得住乡愁”的城市发展之道。

如果像最高法所建议的,地名变动在程序上能够引入更多的民意参与,让决策更透明,给行政决策设置犹豫期和缓冲空间,或许能对有违民意的地名变动起到事前预防事后补救的浸染。
到头来,老地名快速消亡的步伐或许能得到遏制,“地名的相对稳定”也更有保障。
因此,对付最高法的建议,法律和行政部门,不妨予以积极评估、适当采纳。

回到“祭城路”更名之争上来,最高法驳回了市民的再审诉求,为案件的法律程序划上了一个句号,但并不虞味着更名争议就此尘埃落定。

毕竟,法律结论只是确认市民的诉讼资格不足充分,而“祭城路”变动为“安然大道”,是否真的表示了主流民意,市民的认同度有多高,仍是悬置的疑问。

事实上,“安然大道”常有,而“祭城路”独此一份,到底是追求地名“大同”,还是器重自身特色,的确应有慎重而全面的考量。
在此环境下,当地不妨再就更名一事全面搜聚社会意见,最大限度化解民间的质疑。
如此,“赢”了诉讼的当地政府既保住了“面子”,又能照拂民意,实乃双赢。

□ 闵萧(媒体人)

编辑:陈静 校正: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