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以来,富源警方先后接到受害人黄某等人的报案,称家中的房门被撬开,手饰、条记本电脑、喷鼻香烟等物品被盗,哀求公安机关查处。接到报案后,富源警方立即展开侦查,经由大量拜访摸排,民警根据嫌疑人的作案手段、韶光以及地点等综合剖析,初步剖断这是一起系列盗窃案,且作案人是同一人。
在调取案创造场周边监控视频后,一名手提赤色购物袋的可疑男子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把稳。该男子空动手于案发当日进入县城某小区,数十分钟夹帐提赤色购物袋离开,其衣貌特色和受害人描述的极为相似。经警方侦查,终于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准确住址等基本情形。
7月1日,警方制订了周密的抓捕方案,在后所镇一出租房屋内将嫌疑人抓获,并查获部分手饰、条记本电脑、手机、喷鼻香烟等赃物,在其驾驶的车辆内提取撬棍、手套等作案工具。经查,嫌疑人高某进自今年5月以来,多次从后所镇租住的房屋出发,独自一人驾车前往富源县城,专门选择下午2点至4点多小区住户外出事情、办事的机遇,用撬棍撬开住户的家门履行盗窃,得手后驾车返回。截至目前,共作案10余起,涉案代价达2万余元。
经警方侦查还创造,高某进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4月被麒麟区公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0年9月因犯抢劫、盗窃罪被曲靖市中级公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6年2月因犯盗窃罪被麒麟区公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惩罚金3000元。目前,嫌疑人高某进(男,汉族,30岁, 曲靖市会泽县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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