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禁毒大队在侦办涉毒案件过程中,依法查扣手机等涉案财物一批(明细附后)。为依法处理公安机关查扣的部分涉案财物,依照法定程序,现对以下涉案财物进行公告。
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六个月,请干系权利人在公告期内,持合法财产证明材料、身份证明等到我局认领。过时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无主财物作上缴国库处理。
公告韶光: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1月18日
联系电话:0710-5830576(王警官)
联系地址:保康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110号)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18日
附:涉案财物明细
1、“10.11”贩卖毒品案:OPPO手机2部、Nova手机1部;
2、王某涛贩卖毒品案:手机2部、车钥匙1把;
3、秦某容留他人吸毒案:vivo手机2部;
4、王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华为手机1部;
5、孙某飞贩卖毒品案:遐想手机1部;
6、王某贩卖毒品案:华为手机1部;
7、陈某贩卖毒品案:赤色手机1部;
8、刘某军贩卖毒品案:赤色手机1部;
9、徐某阳贩卖毒品案:苹果手机1部;
10、李某贩卖毒品案:BBK手机1部;
11、王某群贩卖毒品案:遐想手机1部;
12、蔡某哲贩卖毒品案:腕表1块、戒指1个、挂饰1个;
13、武某立吸食毒品案:华为手机1部;
14、彭某仁吸食毒品案:苹果手机1部;
15、刘某祥吸食毒品案:酷派手机1部;
16、李某超贩卖毒品案:小米手机1部;
17、姜某贩卖毒品案:小米手机1部、钥匙1串;
18、黄某涛吸食毒品案:酷派手机1部;
19、黄某安贩卖毒品案:手机2部;
20、邱某贩卖毒品案:科诺平板1部、三星手机1部;
21、赵某钱贩卖毒品案:苹果手机1部、OPPO手机1部、钥匙1串。
来源:保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