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姚安县官屯镇发生一起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件,官屯派出所事件处理民警依法对电动车车主孙某下达了负全责的事件认定书,孙某不仅要自己掏钱修车,还要赔偿受损的小车车主。

当日,孙某驾驶一辆三轮电动车沿姚弥线行驶至王家坡弯道处时,碰着对向的罗某驾驶小车行驶至该处,由于孙某驾驶电动车在转弯时占道行驶,导致双方避让不及两车相撞。
事件造成两车受损,无职员受伤。

电动车与小车相撞谁负责姚安警方谁违法谁担责 汽车知识

民警在拜访事件当事人和勘察事件现场后认定,这起交通事件最直接的缘故原由便是孙某违反会车规定,转弯时占用对方车道所致。
民警依法做出认定:孙某应负事件全部任务,小车驾驶人罗某因无违法行为不负事件任务。

双方对事件认定无异议,并履行了干系事件任务。

这天,罗某拿着“公道司法树形象、激情亲切为民暖民气”的锦旗送到了官屯派出所。
罗某握着民警的手说“在这个事件里虽然我没有任务,但我以为电动车是弱的一方,你们会偏着他,是我多想了,公安司法真的是很公道的,感激你们”。

民警答:

法律的公正正义,必须守卫!
遵守交通规则,谁都不能任性,“我弱我有理”更不能成为挡箭牌。

谁违反规则谁承担风险,谁毁坏秩序谁付出代价。

法治社会,法律面古人人平等,以是,不该有强者与弱者之别,只有遵法与违法之分。

作者:刘芸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