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同流水从我们的指缝中流过,悄无声息,而童年离我们渐行渐远,无忧的岁月,天真的童年,我们曾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

  好奇也许是我们小时候都曾有过的,哪怕是现在。小时候的我可是个小馋虫,只要家里有好吃的,一定会被我吞食,消灭掉。因此,小时候的我总是胖嘟嘟的。

关于童趣的作文600字 知识百科

  那年,正值火辣的夏天,园子里的辣椒渐红了,这一簇,那一串,红的,青的,可多了,可幼时的我哪知道这是辣椒,只觉得很好看好玩,心中总想着:“这是什么好吃的呀?我怎么没见过呢?”看到辣椒很红便就觉得这一定是个好吃的,便总想着哪天吃一个,可妈妈总在家,没法脱离她的视线,就没能成功。所以我只能望椒兴叹了。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机会,妈妈到外婆家做事去了,于是,我就将“魔爪”伸向了它——辣椒。

  嘿嘿,我摘下一个,咬了一小口没什么味道,便又咬了一口,再三咀嚼,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辣味在口腔里爆炸,真可谓是“满腔怒火”啊。我急得直跳脚,在这关键时刻我想到了水。对,就是水,我往水龙头那一跑,拧开就喝,咕噜咕噜,喝了好多水,这总算是缓解了我的痛。可是这只治标不治本啊。于是,辛辣分子又开始了“猛火攻击”,没办法只好又得故计重施了。

  忙活了一下午,总算是扑灭了“火”,我大喘粗气地说:“总算好了。”唉,嘴边还有麻麻的感觉,一照镜子,明显红肿了一些,脸也红扑扑的。头上呢,更是凌乱,顿时觉得自己好傻。不由得自己一个人笑了。

  自那以后,我发誓再也不吃辣椒了……一丁点也不行,因为在那次我就吸取了教训,后来我才知道,我当时吃得是朝天椒(难怪这么辣)。

  这件事被我收入了记忆库。闲暇的时候,想到这件事,我还是不由得笑了,妈妈看我常常一个人发呆傻笑,便骂我傻丫头,我一笑而过。因为这,只我一个人知道,别人不知道这个秘密。

  童年的记忆,那些点点滴滴,却是我们的珍宝,所以请你收藏好,闭眼的时候想一想也是很快乐的……

  篇二:离逝的童趣

  走了,在那个夏天,在那个充满忧伤的夏天,离去与分别,在这个和童年说再见的季节。

  那是一个多么天真的年代,手牵手快乐的走在属于自己的“要塞”。我们生活在自己的幻想的世界,在自己的礼堂看风雨雷电,用自己的听觉听花落花开。

  我的幻想世界坐落在乡间,也不能说我童年时生活在乡间,只能说我童年的快乐大多停驻在乡间,而不是那个围着铁栅栏的幼儿园。

  家的后面是座小山,这座小山和另外几座山是连在一起的,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凤凰山”,我从没在山上看见过凤凰,甚至连只山鸡也没有,我只记得上面有好多的竹子,这些竹子让我对电影里以及书中的竹子怀疑了很久。这些竹子并没有那种青翠的感觉,有些泛黄,像是岁月的哭泣,像是沧桑的年轮。而这些竹子是很坚韧的,记得我曾拿着柴刀去砍过竹子,就最细的几根也没砍断过。

  长了竹子当然是会竹笋的,我也去挖过,这儿的竹笋都长的不错,听说味道也不错,但我没各吃过,那时候我讨厌极了那种特有的舌头的感觉,麻麻的,不舒服。我也记不清楚那时候大人们是怎么把笋挖出来的,好像是用柴刀劈的,我只是兴奋地提着装笋的篮子。我用手想把棕色的笋皮刨开,指甲里嵌了很多棕色的碎皮,刨了好久,里面是白色的,微黄的,有种特殊的,说不出来的气味,这种香味在后来从菜场上买来的笋上从来没闻过。

  在竹林的后面有几株杨梅树,那是我家的,我喜欢吃杨梅,但不喜欢去摘,我去过几次,那儿有很多蚊子,像是带着长矛的护卫守护着那几株杨梅树,每次来都会带着满身大包回去;还有蜘蛛丝,总是弄得我满身不自在。摘回的杨梅大多被吃了,还有些被拿去泡酒了,我常去偷吃泡在酒里的杨梅,拿筷子夹,费了好大的劲才塞到嘴里。我在夹杨梅时总会在杨梅将出酒面的时候又掉了回去,然后又再次把筷子伸向罐底。

  后来,在那座山建了一座“玻璃钢厂”,树叶上蒙上了一层白色,那些杨梅是不能再吃了,竹子也坏了,之后我的童年乐趣也就离逝了。

  篇三:童趣

  无情的岁月像流水般一去不复返,有许多事我都忘却了,但有一件事却时常在我脑海里浮现,它使我受到教育,受到启迪。

  在我三岁的时候,特别爱吃苹果,可妈妈却不许我多吃,所以,我都是趁妈妈不在家里时偷偷地吃。

  有一次,妈妈去邻居家串门了,我一见,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我赤着小脚丫下了床,踮起脚,“哐当”一声把门锁住了,然后拿出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往衣角一擦就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正当我吃得起劲时,突然听见了脚步声,我走到门前把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地听着。不错!正是妈妈的脚步声,我顿时慌了神,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把苹果丢了又太可惜,拿在手里又怕被妈妈发现,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口大口地嚼起来,在我就要吞下的时候,突然咬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我刚想伸手拿出来,但妈妈已经在拿钥匙开门了,我迅速吞下去,把剩下的扔在床底下,爬到床上装模作样地玩起玩具来。这时,妈妈把门打开了,一进门就问我:“祯,你干嘛锁住门呀?”我吞吞吐吐地说:“因……因为我……怕……怕别人把我……抱……抱走。”妈妈听了,笑着抱起我,温和地说:“这是家里,可不比外面,院子里的人都是妈妈的老朋友。”听了妈妈的话,我又害怕又惊喜,害怕妈妈发现床下我吃得剩下的苹果,惊喜的是妈妈被我骗住了,我不会吃“竹板炒肉”了,但我还是有点放心不下,因为毕竟我把苹果籽给吞下去了。待妈妈走出房门,我光着脚,火速地冲出房门,我得去问大伯。“大伯,你说吃了苹果籽会怎么样?”大伯故意吓我:“把苹果籽儿吞进肚后,苹果籽儿会不停地长,从你的脑袋上长出一颗苹果树,而且长时痛不欲生。”我听了,脑袋里总是浮现出我头上长苹果树的样子,我害怕极了,捂住脑袋跑了,我跑到胡大爷的菜园边,见胡大爷正在为他那可爱的小白菜浇水,我好奇地问:“大爷,您为什么要浇水呢?”胡大爷解释到:“浇了水,小白菜才能生长呀!”我听了,心想:那就是说,我不喝水苹果籽儿就不会发芽了,我高兴极了,因为我找到了解放自己的办法。

  我跑回家缩在棉被里,过了一会儿,我渴了,可是为了自己的生命,我忍住了。没过多久,越来越渴,忍不住我“哇哇”大哭起来。妈妈听见了,连忙赶过来问我什么事,我把事一字不漏地说了出来,妈妈听了,竟捧腹大笑起来:“傻孩子,苹果籽儿到了你胃里,就消化了,怎么还会么呢?”我听了,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放心地喝起水来。

  啊,童年,你就像一个小摇车,摇出千千万万人的欢声笑语,摇出千千万万人的童年琐忆,摇出千千万万人的美好未来。

  篇四:童趣

  在我的童年中,有很多有趣的事,大多数都已淡忘,唯有一幼稚的事仍留在我的脑海之中,至今都没有忘怀。

  那是一天下午,大院里静悄悄的,我闲着没事,便想了个好主意,打起了“欣欣发廊”开业的广告。地点是我家,没多久,小不点们就光临了。

  李苧伸着头让我给剃,我拿起推子,照着他的脑门就来了一下,疼得他直叫唤。我说:“别叫,一会就好。”过了一会,终于剃完了,我一看,这是什么平头呀!简直是光头,上面还有几根杂毛,他摸了摸脑袋,说了一声“阿弥陀佛”便在一边打坐。我忍着笑,继续“营业”。

  给小女孩烫头是最难做的事,可我却装内行的样子说:“先洗头。”然后我偷出了妈妈的吹风机、电帽子、发胶、药水……便和小朋友七手八脚卷起卷儿来。等到时间拆下来时,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原来她的头发乱七八糟的,没有型,我又给她吹了吹风,总算能过得去。

  经过一下午时问,终于停止了营业,再一看我的面前,有光头、狮子狗一样的发型、有参差不齐的运动发……我正陶醉在自的杰作中的时候,“砰,砰,砰”,有人在敲门。“糟了,妈妈回来了!”我非常着急:“你们别美了,快老实点。”我央求他们,可那些小丑八怪还在懒洋洋地照着镜子。我没办法,只好去开门。妈妈站在门口,我低下头,等着挨训。我没想到妈妈却笑了,“哟,你们在理发,还可以,就是水平不高,我来当助手。”这真出乎意,我非常高兴。经过妈妈的修理,他们的发型变得整齐漂亮。小光头也精神多了,他们都满意而归。

  这天是我童年最有趣的一天。

  

  篇五:忆童趣

  我小时候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不懂装懂。

  在我三四岁,幼儿园文凭都没拿到的时候,就已经常常用我那浅薄得可怜的知识,去挑战我妈妈身为大学毕业者的权威。当然通常的情况都是我被她说得心服口服,然后抬起头看着我妈妈那在我眼中充满了智慧的脸,说:“妈妈,你丑是丑了点,但是很聪明。”说得我妈妈都不知道我到底是褒她还是贬她。

  再后来,仍旧是幼儿园还没毕业,不知道是哪天从哪个人口中听到了个“北大”,便觉得那是个非常牛非常厉害的地方,暗暗决定长大了一定要去那儿。当时QQ已经出来了,我也不知怎么就搜到一个大学生的群,加了进去。当时在我的概念里,小学和大学是一样的,反正我都还没上。

  别人问我是哪儿的,我懵懵懂懂知道他们是问我是哪所大学的,但当时除了“北大”我也不知道其他任何一所大学,于是利落地回复:“北大的。”

  迎来一片惊叹声。

  当时我只是想,反正长大了我都是要去北大的,提前说又如何?只是没想到会换来如此的赞叹。

  得意了好半天,没想到其中一个大姐姐或者大哥哥遇到一个难题,解决不了,想着我是“北大”的,肯定很厉害,于是问我——我几句话就被对方看穿了,问我到底多大——回复了真实年龄之后,立刻被踢出群。

  真是应了那句俗话,不懂装懂,皮包脸肿。

  但是这完全浇灭不了我不懂装懂的一腔热血。

  被大学生哥哥姐姐踢出群至少让我懂得了一个新的道理——一定要多学一些字,我那些简单的字根本不能阐述我想要表达的意思,一定是这样才让那些哥哥姐姐看出我的学历的。嗯,一定是这样。

  然而,接触的字多了,渐渐地有些字就脱离了我可以认出的范围——但是我不怕,有不懂装懂这个技能,什么问题都能够轻松OK解决掉。没错,我又多了一个新的技能,叫做拆字法。

  “这个字读什么?”我妈妈指着一本书上的一个字,问。

  “口。”我坚定地回答。

  “诶?”

  “哦哦哦,不不不,读儿。”我马上改口。

  事实上,那个字是“兄”。认字认半边的事情,还常有发生。

  回想起来,我只能感慨当年我的运气是多么好,才打出一个完整正确的“北大的”而不是“被打的”。若是那样,就更尴尬了。

  认字这种东西,不能急。好歹我还学会了联想法,并且完美地运用在了我后来的生活中——呃,不算特别完美……吧……

  上了小学,班主任姓黄,有一天生病了,班长和我商量着去看望她——奈何没有一个人知道她住在哪,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只有我一口咬定她住在黄花园。同学便问:“为什么?”

  “因为她姓黄。”

  现在想起来,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回答,可是当时大家的反应,完全可以用“众服为确论”来形容。当然,后面某个同学的家长问来了她的真实住址,结果去看老师的那天,很多同学都去了,打电话问我在哪。在哪?当然是兴冲冲地前往黄花园的路上。

  问题是,我不仅南辕北辙,还常常左右不分。这可能是因为我曾经是左撇子的缘故,因为当年我幼儿园老师教我“写字的手是右手”,于是我从此以后,方向就和别人完全相反了。

  学校开运动会的时候,老师说往左转,我就非常耿直地往右一转,然后和别人撞个满怀。就为这事,我差点没参加运动会开幕式。

  排练完了之后老师训我,我非常委屈:“老师,哪边是右啊?”

  “写字的手!”

  那好呗,写字的手是右手啊,我左撇子,是用左手写字啊?为了演示给老师看,我还当场拿笔用左手利索地写字,弄得老师一脸无奈。

  后来,老师就硬把我的习惯给改了,我才学会用右手写字的,但是我左右不分的毛病,却一直保留到现在。直到最近,我在学校打饭的时候,都还发生过嘴里念着“右边右边右边”,却抱着饭盒耿直地往左转然后从左边挤了出去的事情,被室友好一通抱怨。我还据理力争振振有词:“那是我老师教的不怪我!”

  这种事,还有很多很多,暂时就在这里止笔吧。用一句贯通了我整个童年,并且让无数外国友人抓狂,只能不懂装懂地翻译的话来结尾——

  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关注美德网官方微信,获取更多初一作文独家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