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图片。
通讯员杨斌 摄

海南一中院经审理查明:王积存组织在澄迈地区盘踞近20年,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层级分明,人数浩瀚,势力弘大。
王积存是该组织早期的发起者、组织者、领导者。
2008年,王仕高与王积存互助一起经营大富发砂场时,带领自己的职员加入该组织,与王积存共同对组织的发展、运行、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决策、指挥、折衷、管理,掌控并分配组织造孽收益,掌握全体组织的运行。
该组织通过贩卖毒品、造孽采矿、造孽倒卖地皮利用权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造孽获利共计不低于9158万元,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该组织通过违法所得先后成立澄迈金源页岩多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海南盛林实业有限公司、海南一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澄迈县景山童智幼儿园、海南金顺达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等经济实体,实施公司化运作,利用在当地强势地位,“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牟取造孽经济利益不低于1亿元,用以支撑组织的运行和发展。

澄迈黑垂老王积存一审被判无期 汽车知识

该组织为树立王积存、王仕高的造孽威信,掩护组织造孽利益,严格对内管理,具有明确的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
为了收买成员,增强组织凝聚力,以组织违法犯罪所得豢养组织成员,为组织成员供应事情、进行分红、发放工资、供应聚拢活动场所,组织成员犯罪后由组织出面赔偿被害人,为被开释后的成员供应资金、安排事情等。

庭审图片。
通讯员杨斌 摄

该组织长期在澄迈地区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等造孽手段有组织地履行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涉及贩卖毒品罪、故意侵害罪、寻衅滋事罪、造孽采矿罪、强制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造孽倒卖地皮利用权罪、造孽占用农用地罪、污染环境罪等多个罪,共造成1人重伤、7人轻伤、4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造成澄迈地区公民群众极大的生理恐怖,致使多名受害群众不敢报案。
为牟取暴利,该组织利用在当地形成的强势地位对澄迈地区砂场、砖厂、运输等行业、领域形成造孽掌握。
该组织造孽采挖河砂、盗采黏土,致大批地皮、林地资源大面积毁坏,对地质、生态、环境以及周边村落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该组织把持基层政权,为寻求造孽保护,拉拢、堕落公职职员,导致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未被打击处理,严重滋扰、毁坏了澄迈地区公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社会管理秩序。

海南一中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上述讯断结果。
该案的依法讯断,严厉打击了该组织在当地把持基层政权,垄断矿产资源、欺凌、残害当地公民、毁坏当地经济社会等各项秩序的违法行为,有效掩护了当地公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培植营造安然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 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