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大一点的人大概都知道,当年有个很有希望的青年演员叫迟志强,他在当时的有名度就像现在的陈坤。后来由于泼皮罪被判刑。他和张行一样,是当年荒谬的刑法的捐躯品。这个泼皮罪定义得很模糊,聚众打斗、寻衅滋事、侮辱妇女都可以叫泼皮罪。可是迟志强便是跳了跳贴面舞、看了几个毛片,就被人举报,被抓走了。当时他的情节实在也不严重,顶多内部处罚一下就行了,大不了让人以为生活作风不好。但是有媒体先于法律部门做出了宣判:当时的标题是:《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中的罪犯》。什么叫罪犯?至少法院宣判之后才能叫罪犯。这篇宣布一出来,公众年夜众不干了,社会舆论反应非常强烈,你想想,那时候的老百姓多么爱憎分明啊,哪像现在这么没有底线。末了搞的司法部门和法律部门很被动,你假如不判他几年,老百姓跟你没完。
当然,当时恰好有一个更大的社会背景,便是严打。严打我一贯认为是法制上很稚子的表现,有严打就意味有宽打,那你这法律不就成了橡皮筋了吗。在这个背景下,迟志强同道很冤枉地被判了4年。那个他爸是李刚的撞去世人的家伙也才3年。
迟志强出来后,录了一盘磁带《仇恨的泪》。我以为他如果仇恨也是后悔自己生不逢时。实际上也不是他唱的,是一个叫翟惠民的人唱的。但以迟志强的名义发行。当时是1988年,谁也没有想到,这盘磁带卖疯了。三百多万。
为什么会这么好卖?我听过,这些歌的旋律我很熟习,小时候在东北就听过,都是民间小调填上劳教生活的方面的歌词。由于《仇恨的泪》这么好卖,于是市场上迅速涌现了一大批囚歌专辑。都是跟服刑职员生活有关的。这时候你才知道,他们的生活天下是多么丰富多彩,他们对盛行音乐的贡献有多大。一点不夸年夜地说,这才叫地隧道道的民谣,什么艾敬啊,李春波啊,高晓松啊,都是假的。但是囚歌的代价同等被低估或者被固有的成见的抹杀了。是中国盛行音乐中少见的现实题材的作品。
囚歌的盛行,还是跟严打有关。1983年严打,到1988年旁边,很多人都放出来了,囚歌盛行便是严打后遗症的表现,人们用一种颓废悲观的态度来面对人生。其余,1988年前后,中国改革也进入了瓶颈期,当时盛行一个词叫“紧缩银根”。老百姓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反正觉得彷佛不对劲了。国家政策上的变革,多少会影响到百姓的感情,人们对未来的不知所措和对生活的没有安全感,正好从囚歌里面探求到了发泄口。
通过西北风和东北风,能看出当时中国人的生活状态。但这两股风很快就被东熏风压倒了,来自东边的台湾盛行音乐和来自你们阁下的喷鼻香港的盛行音乐强势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