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象很热,这火气也该降降了!

6月27日傍晚,民警在358国道旁的某小区十字交叉路口布警设卡,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执勤民警拦停一辆无号牌摩托车进行例行检讨。

贵港须眉一怒之下抡起大年夜锁就砸自己的车最后被记12分罚款600元 汽车知识

当民警哀求驾驶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该名男子感情激动,不但不合营司法,还从摩托车的挡泥板筒中取出车辆防盗锁,向摩托车的车头、后视镜和油箱处砸去。
致使摩托车的转速表盘、后视镜被砸坏,油箱也有多处凹陷。

民警立即对该男子进行口头警告,却遭男子忽略,在砸完车后,男子一边激动喊着“车我不要了,你们拉走吧”,一边试图离开现场,躲避司法。
因男子始终不合营民警的司法检讨,末了,多名执勤民警对该男子履行逼迫带离方法。

经查,该男子姓覃,持准驾车型为C1D的驾驶证。
据覃某交代,当天上班时,他遭到了老板的训斥,回家的路上又碰着了交警查车,自知驾驶证未带,车辆无牌,肯定被惩罚。
一韶光掌握不住感情,才有了“猖獗砸车”的荒诞举动。

当晚,民警对覃某进行了严明的批评教诲,并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覃某处以暂扣摩托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600元的惩罚。

交警提醒

驾车上路,应该遵守交规,在碰着交警部门例行检讨时,驾驶人有责任合营交通民警的现场司法,而不能由于自己受了“委曲”就迁怒于周边的人或事物,以“砸车”的暴力办法是不能躲避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望广大驾驶人吸取教训,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气。

编辑丨赖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