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毕俊
近几年,二手车因价格实惠日益受到消费者青睐。然而,由于消费者购车履历不敷、个别二手车企业管理不规范、部分中介机构经营不诚信等成分,二手车消费维权案件涌现了较快的增长态势,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二手车市场管理秩序。《法治日报》选取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公民法院审结的4起涉及二手车交易案件,通过以案释法,揭示二手车交易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并提示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一定要在正规的二手车市场进行交易,涌现问题及时维权。
遮盖车辆重大事件
解除条约退一赔三
2016年1月6日,刘某某与某二手车公司签订旧机动车交易条约,向该公司购买奥迪A4L轿车一辆,二手车公司承诺该车辆非重大事件、泡水、火烧车,刘某某践约付清全款。后在利用过程中,刘某某创造车辆状况非常,经查询该车曾经发生过重大事件。随后刘某某诉至新吴区法院,哀求撤销双方签订的旧机动车交易条约,返还购车款233000元,并按三倍购车款699000元予以赔偿。
法院查明,该案涉二手车共计发生过4次事件,个中较为严重的两次事件,维修费分别为23869元、33700元。仅在2014年7月的一次维修中就进行了左前、后门整形油漆,改换了元宝梁、左后羊角与轴承上掌握臂(直、弯)、轮胎及钢圈等近20个项目。二手车公司在发卖时向消费者承诺没有事件,乃至事后在接管电视台干系节目采访时,二手车公司员工仍以各类情由试图证明车辆没有进行过拆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案涉车辆的维修项目和维修金额可以认定,该案涉车辆发生过重大事件。二手车公司遮盖车辆发生重大事件的事实,并对消费者作出车辆未发生过重大事件的承诺,系对消费者的敲诈行为。因此,法院讯断,解除双方之间的条约,同时二手车公司向刘某某赔偿三倍购车款。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敲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奉告对方虚假情形,或者故意遮盖真实情形,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汽车作为高速行驶的危险性较高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较为严重的事件,纵然事后对车辆进行了维修,但由于零部件的改换以及未改换部件在事件中受到了撞击影响,一定会对车辆安全性能造成影响。如果将发生过重大事件的车辆出售给不知情的消费者,无异于将消费者置于危险的田地,因此,对付车辆发生过重大事件的事实,二手车公司应该主动奉告消费者。而本案中,二手车公司不仅未奉告车辆发生过重大事件的事实,反而遮盖车辆干系情形,作出不合实际的承诺,骗取刘某某的信赖,导致刘某某产生缺点认识。其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敲诈,应该以三倍价款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售卖车辆里程非常
未作检测退车赔钱
某4S店在二手车网站上发布了一辆2012款斯柯达昊锐汽车的信息,根本信息栏中第一项载明表显里程为8.8万公里,同时该4S店官方网站上承诺对所售二手车有“110项专业检测”“维修保养记录查询”等内容。2016年12月9日,李某与该4S店签订了《旧机动车转让条约》,条约载明,购车价款115500元,汽车里程表当时显示88250公里。当日,李某向4S店支付预支款1万元。
越日,李某通过第三方平台查询得知该车实际里程数超过14万公里,与4S店宣扬的里程数及车辆里程表显示的里程数完备不符。后李某诉至新吴区法院,哀求撤销条约,返还购车预支款并以一倍车辆价款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车辆的行驶里程与表显里程确实不一致,且存在先多后少的环境。4S店作为专业汽车经销商,未对案涉车辆里程数是否准确进行检讨,明知里程表非常也未向李某表露真实情形,该行为构成敲诈。故讯断4S店赔偿李某某一倍车款115500元。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车辆里程数系决定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意愿的主要成分之一,而一样平常消费者会认为车辆的表显里程即为真实里程数。但4S店作为专业的汽车经销商,应对所出售的车辆里程数是否准确进行检讨、确认,并明确奉告消费者。本案中,某4S店不仅未对出售车辆的里程进行检讨,乃至明知里程表非常也不奉告消费者,构成敲诈。同时,考虑到案涉车辆为二手车,且李某仅哀求主见车辆价款一倍赔偿,以及案涉车辆实际里程与表显里程的差异程度,遂作出以上讯断。
网上流传宣传专业检测
遮盖车况理应赔偿
2018年5月,王某通过某二手车网上发卖平台以30.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宝马牌二手车。该二手车网络发卖平台在网络上发布大量广告,流传宣传拥有专业检测团队、几百项车况检测,所售车辆均为无重大事件、无泡水、无火烧的车辆。正是由于该网站的宣扬,王某才决定购买车辆。
购车后不久,王某发生车辆事件,在维修的过程中得知案涉车辆曾经发生过保险事件,保险理赔金额达23万余元,遂诉至新吴区法院,要求撤销条约并哀求二手车发卖公司三倍车价对其赔偿92.4万元。
法院查明,案涉车辆确实在王某购买前发生过多次重大事件,个中一次事件伤及车辆紧张架构。同时还创造该二手车网络发卖平台所谓有几百项车况检测也并没有真正落实,某些车辆只是由有履历的汽修师傅进行查看后便进行发卖,并没有严格的检测程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手车发卖公司是专业卖力二手车发卖的企业,应对其发卖车辆的车况有清楚认知,类似于伤及车辆紧张架构的重大事件是二手车发卖公司知道或应该知道的环境,而二手车公司未经严谨检测即承诺所售车辆无重大事件,系对车辆真实情形的遮盖,构成对消费者的敲诈,讯断该二手车发卖公司以三倍车款的金额对王某进行赔偿。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近年来,二手车网上发卖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网上发卖平台每每有着华美的宣扬,但实际拥有检测能力或能够真正落实各项检测的平台并不多,终极导致消费者权柄受损。这也提醒我们,不能轻信网络宣扬,应只管即便实地验车再作决定。
以旧充新二次出售
构成敲诈三倍赔偿
2017年2月,毛某某在某诚公司购买“林肯”牌汽车一辆,并按约支付了全部购车款649400元。2018年初,毛某某在4S店办理车辆保险时创造在其购买案涉车辆前该车已经办理过车辆保险,经进一步查询,得知案涉车辆曾登记在案外人王某某名下办理车辆行驶证并由王某某利用及购买车辆保险。毛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某诚公司赔偿其三倍购车款19434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毛某某所购买的车辆为案外人王某某故意购买同款车辆无货时,由某达公司从某诚公司调购,且王某某已向代办公司支付了车辆首付款、办理了银行贷款及交强险、商业险、临牌等用度,且还开具了购货方名称为王某某的发票,并办理了车辆临牌,视为案涉车辆已实际交付。
法院审理后认为,某诚公司作为案涉车辆发卖商,应该明确知晓所出售的车辆维修、利用及车辆初始状态等基本信息,并据实奉告车辆买受人。而某诚公司遮盖案涉车辆已经发卖并交付过,将案涉车辆当作新车卖给毛某某,该行为构成敲诈,终极法院讯断某诚公司赔偿毛某某三倍购车款1943400元。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对付作甚新车,按照一样平常消费者的生理,指的是全新、未经利用、未经维修的车辆。案涉车辆系已经发卖并交付过的,并非新车。某诚公司“以旧充新”的行为构成敲诈,理答允担赔偿任务。
法规集市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干系规定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利用的商品或者接管的做事的真实情形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者做事有敲诈行为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哀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丢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管做事的用度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敷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条约法干系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条约,当事人一方有官僚求公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条约时显失落公正的。
一方以敲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形下订立的条约,受危害方有官僚求公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第五十八条 条约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条约取得的财产,应该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该折价补偿。有差错的一方应该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丢失,双方都有差错的,应该各自承担相应的任务。
老胡点评
随着私家车拥有量的快速增长,二手车市场也涌现快速发展的势头。然而,由于经营者诚信意识淡薄、监管存有漏洞,二手车发卖中敲诈行为时有发生,干系诉讼呈现多发态势。
汽车零部件技能繁芜、瑕疵暗藏性较强,一样平常消费者很难创造个中存在的毛病、隐患等问题。一些二手车发卖商便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假造行驶里程、或遮盖曾因事件而大修的经历,蒙骗、敲诈消费者,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在重大误解、显失落公正的情形下进行消费行为。
究其缘故原由,一方面是由于一些二手车发卖商见利忘义、唯利是图,为了赚取不义之财而将法律规定、诚信意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社会任务等统统抛置脑后,只要能把车卖出去、把钱赚得手,就不惜甜言蜜语、遮盖实情、危害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由于二手车市场快速发展,司法尚存在漏洞、监管也相对薄弱,给了个别无良二手车发卖商以可乘之机。因此,在对二手车发卖商大力开展普法宣扬、诚信教诲的同时,还应该进一步强化司法监管力量,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对二手车发卖过程中的敲诈行为加大惩罚力度。
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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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