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一位母亲
骑电动自行车带着女儿
只是为了争抢短短几秒钟的韶光
闯了红灯
与一辆飞驰而来的摩托车相撞
母女二人和摩托车驾驶员均受伤
事件现场
5月31日中午12时25分许
莫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带着自己的女儿胡某某(8岁)沿畔湖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至吴越街畔湖路口时,她忽略红灯连续向前行驶。与此同时,曹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吴越街自西向东行驶,恰好与莫某某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件发生的瞬间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力,摩托车驾驶员曹某某在地上打了两个滚,莫某某母女均倒地受伤,特殊是其8岁的女儿被甩出好几米远。经医院检讨,三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个中小女孩因左腿骨折已送去杭州医院履行手术治疗
在该起事件中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莫某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摩托车驾驶人曹某未按导向车道行驶,都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缘故原由。
警方提醒
一秒两秒不主要,生命安全最主要。千万不要为了图一时之快闯红灯,置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儿童教诲家孙敬修说过:“孩子的眼睛是录像机”,在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过程中,父母的言传身教起着不可替代的主要浸染。我们诚挚地希望每一位父母亲都能够以身作则, 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让文明的阳光照进每一个孩子的心中。
素材来源:交通警察大队